然后就是那个经典的,最高检《答复》不是司法解释,而且和现在的司法解释冲突,所以不应适用。
法院管不了检察院,但是最终审判权在法院,检察院可以抗诉,但敲锤的还是法院,所以法院就可以说,这个听我的。
但是这里要注意到,最高法一直表达的都是虚假诉讼咋样咋样,那么对于被告伪证这种情况,仍旧没有明确说明。
所以这样看得话,好像被告在抗辩中可以随便来,反正赌一把,被发现顶多罚款,但要是赢了的话,那就爽翻了。
我认为这种行为肯定要进行规制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也有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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