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日子以来,她算是见识到了那位莫公子到底有多宠李姐姐。
他们村里的男人,连厨房都没有进过。
莫公子却是一日三餐,都是亲自动手。
她母亲在世时,她父亲从来没有给母亲买过一件礼物。
莫公子却是每经过一处城镇,都是亲自去采购李姐姐需要用到的东西。
大到衣衫,小到木梳发带,林林总总无比详尽。
当这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就油然生出一种旁人都是多余的感觉。
晾了衣服就赶紧回屋吧!
李孑把洗好的碗放在井边的台子上,低头去看莫惊澜拿着碗的手。
碗是白瓷碗,颜色温润。
捏着碗的手,指骨修长,犹如最上等的白瓷,精心勾勒每一道弧度,不带一点瑕疵。
一个男人,手居然比她的还好看。
稍稍靠近了些,李孑突然轻咦一声。
莫惊澜疑惑抬头。
李孑下意识闪躲后仰,嘴唇不经意擦过莫惊澜耳尖。
那只耳朵敏感地瞬间红彤彤一片。
莫惊澜用手轻捂了下,视线飘了飘,“咳,怎么了官官?”
“你什么时候买香膏了?”
“什么香膏?你不是从来不用?”
他以前不是没买过,可喜欢的人压根不用,他就不买了。
“没买?”
莫惊澜一头雾水地点点头。
李孑脸上火速切换到面无表情,“那你身上玫瑰味的香膏味道哪来的?”
莫惊澜:“······我身上?”
李孑伸手虚点了点他左肩处,“好好想一想怎么弄上的。”
莫惊澜偏头轻嗅了下,皱起眉。
抬头就见李孑已经站起身,提着碗转身离开,背影冷酷无情。
莫惊澜:“······”
等到李孑再一次见到莫惊澜的时候,这人已经换了一身衣服,头发微湿,显然已经沐浴过一番。
“刚才我出去打听黑山岭的事,路上有人打架,撞翻了一个卖胭脂水粉的摊子,我正好经过,估计就是那时候不小心沾染上的。”
李孑神色稍缓。
她坐在床沿上,大马金刀,痞气又冷漠地勾了勾手指,“过来。”
莫惊澜见她这个样子心头忍不住怦怦跳,听话地往前走了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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