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有毒

422 人小鬼大(3/5)

不光周一日这么说,巡检司的王十二、花膏工坊的王十和王十三、湟州医院的王十七和王十八也言辞凿凿的拥护私有财产不被侵犯原则。

而富姬、莲儿、紫菊、刘松一干人则觉得啥私有不私有的,只要碍了帅司大人事儿,就得算违法。

洪涛静静的看着这些人唇枪舌剑的发表各自的理解,心里想的不是如何收回土地,而是这两代人的思想隔阂。

这些青年团孩子的想法和宋人明显不一样,这和年纪无关,莲儿其实比王大也大不了几岁,应该算同一代人。

“这要不是你们几个帮王大想的馊主意,本官就把花膏当饭吃!谁是主使,三天内把深刻检查放到我案头,然后罚俸一年。”

最终洪涛决定就听孩子们的,既然是她们在具体管理湟州和甘凉路的事物,自己就应该让她们放开手脚去实践,只要大方向没有偏差不用干涉。

但有件事儿必须要让她们明白,现在就忙着合伙糊弄自己有点早,而且手段并不高明,这才是受罚的关键。想蒙人又蒙不好,废物啊!

最终有人写检查承担罪责吗?没有,但罪魁祸首有了,只是没法惩罚。因为她没有俸禄,且人在凉州,暂时还惩罚不着。宸娘,原来她才是整件事儿的幕后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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