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火葬场当司炉工那些年

第五章 从蔡胖子嘴里抢了一口汤(1/5)

死去矿工的赔偿也一分都不能少。

矿区又要被勒令停产。

于是几个矿场主商议后决定,暂时不把事故上报。

先搞掂死者家属。

不就是赔钱嘛,大不了赔钱数额加大。

经过几个矿主跟死者家属协商,家属得到了一笔超常规的赔偿,然后死者家属同意遗体拉来火葬场火化。

但是来到火葬场后,因为没有民政司出具的死亡证明,蔡志华表示这件事情难办。

“你们也知道,没有城民政司出具的证明,我们火葬场是不能擅自将尸体火化的,被上级查到,我做为负责人是要受处分的。”

其实这样的事,蔡胖子也没有少干过。

活人都可以造假,何况死人乎。

不就是一张盖了公章的证明书么,花一点很少的钱就可以让做假证的人搞掂。

况且这事没造成影响的话,谁会查。

所以关键是价钱的问题。

这个社会,矿场主和地产开发商都是有钱的主,假如不借此多敲点钱,就太对不起自己的智商了。

“场长,通融一下,通融一下,你看,照顾照顾行不行?”一名矿场主把一个厚厚的信封塞到他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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