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修:“张真人请讲!”
张三丰:“贫道此生从未害人,也从未做有伤天和之事,仅仅守着这三千年之约,也错了么?”
杨修:“我觉着没错。”
张三丰:“可,你们来了,早了足有五百年。”
杨修:“生死轮回并非定数,但却又是天地循环之必然,张真人若是能守住三千年,此生圆满,但这世间,有哪儿能有那么多圆满可谈?”
张三丰:“这是所谓,法不容情么?”
张三丰这句话,让杨修想到了生前所看过的一个故事。
一个小女孩儿问母亲,**犯对女子的伤害是一辈子的阴影,如此恶行,为何不是直接判死刑?
母亲的回答是:
这么定罚,是给受害人,一个生还的机会!
如果**犯的刑罚与shā • rén无二,那施暴者,恐怕很多时候会做出更可怕的事情。
因为无论如何,都是一死而已!
所以,杨修回答张三丰的是:
“法未必不容情,张真人,您好好想想,您阳寿在一百零五年前耗尽,这百年间,可有罗刹使前来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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