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处理邻里间的纠纷时,有时候警察出面,真没洪涛出面好用。但这个家伙轻易不会掺和这种事儿,想让他出面,还得出力,就得利益交换。
“您说吧,只要是您吩咐的事儿,我必须有时间,结婚都得拖后!”听到小片警问自己有没有时间,洪涛心里又松了一口气。
如果他马上让自己跟他去所里,那就是传讯,是合法手段,有手续的,必须配合,否则就得被强制了,而且目的地很可能不是派出所,而是分局,面对的也不再是民警,而是刑警。
如果他通知自己某天某刻去所里找谁谁谁,也算传讯,但只是口头的,重要性下调一阶。这种情况通常是对案情外围人员的大范围询问,有笔录但数量太多,属于看一眼就归档的类型。
要是问自己啥时候有功夫,那就连口头传讯都算不上了,只能是最最最基础的协查工作,通常就是随便问问,除非真提供了什么重要情况,否则连笔录都不会有。
既然对自己采取了最后一种方式,那就说明自己在这件案子里啥都不是,顶多算和于亚楠认识,估计连于世达都扯不上关系。
“那明天九十点钟,我们单位的同事过来问你几个问题,如果你家里不方便,去所里也成……”小片警果然说的就是这件事儿,估计他都不太清楚要问洪涛什么。
“那就别去所里添乱了,来我家吧,没什么不方便的,我屋里连个母耗子都没有……高警官,您知道是啥事儿不?我这段时间可啥也没干,您看上次被人打的地方还没下去呢。不会是他良心发现,打算再多赔我几千块医药费吧?”
越是这个时候,就越不能显出惧怕警察的样子,尤其是洪涛平时的表现,必须特别欢迎领导莅临指导工作学习,要是聊完了再能举杯共饮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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