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保丁自毁肢体,以求免于教阅,逃亡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
“保甲一司,上下官吏,无毫发爱百姓意,故百姓视其官司,不啻虎狼,积愤衔怨,人人所同。”
遂起而反抗,“执指使,逐巡检,攻提举司勾当官。”
到最后“诸路盗贼蜂起,皆保甲为之,本欲御寇,乃自为寇。”
事势的发展,恰好走向了统治者意愿的反面。
后世无数专家学者给这法洗白,从变法派的奏章书信里边摘录他们的话,说明这个法是怎样怎样的好,怎样的强军弥盗,但是只需要看到一点,就知道这法到底是好还是坏。
有宋一代,直到保甲法彻底败坏,这些预备兵,或者在地方治安上有些用处,但是没有一个将领,敢把他们带去战场。
怎么说都行,跟什么都可以过不去,但是跟自己的『性』命过不去就不行。
带他们出去,就是连自己的人头一起送给敌人。
保甲法的效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