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里的讽刺意味和诗歌技巧削弱了其艺术表现力,《西里西亚的纺织工人》一诗的宣泄意味太浓,看起来像口号,更等而下之——而这两首歌曲则不然。乍一看去,你看不出里面有多少愤怒,讽刺,宣泄的成分,甚至也看不出哀伤,可细细品味后却能有最沉痛的感受。这从另一种角度说明诗的技巧有时是不必要的,如果感情到位,就可以“无招胜有招”了。
庄子云,哀莫大于心死。这两首歌里的农民,虽然早已心碎,却还得拼命地劳作,有如机器一般,承受着非人的待遇,其境遇能不令人同情吗?其濒死的心中的哀痛能不感染了你吗?
只有哀痛到极点的人才能唱出这样的歌,才能达到这样“哀而不伤”的境界。
农民们的境遇是这么悲惨,那么贵族们呢?看了“喝得我神去眩晕”可以知道,尽管劳动者是那么的忙碌,贵族们却无所事事,闲极无聊。他(她)们心中似乎也有愿望不能满足的痛苦,,但和农民的痛苦比起来太微不足道了。这两者的强烈对比真让我愤怒——虽然我觉得这是一首好诗,但实在看不惯诗里表现的那种自私、颓废的生活态度。
(4)壮美的生之颂歌
“时属草昧,庶民朴淳,心志郁于内,则任情而歌呼,天地变于外,则祗畏以颂祝,踊跃吟叹,时越侪辈…或逮后世。”——《汉文学史纲要》
从鲁迅写在《汉文学史纲要》第一页上的这些话里,我们可以做出以下两点推断:第一,诗歌可能是世界各民族中最早出现的文学体裁;第二,最早的诗歌内容可能是对神(自然)的“颂祝”。
我想,古埃及的情况可能也是如此。我们知道,埃及最早用文字记载的文学形式是祈祷文与自传。不过,它们虽具有诗歌的特点,但却不是地道的诗歌,最早也是最地道的诗歌文学很可能就是赞颂诗。那么,这种所谓“最早最地道的诗歌文学”的特点和艺术价值如何呢?
埃及的赞颂诗“主要是写给神或国王的,内容多重复,并且充斥赞誉、夸耀之词,因而有艺术价值的不多。”(自古以来,歌功颂德的作品多数都毫无艺术价值,这是公理。)不过,其中也还有一些有艺术价值的诗歌,如我这里抄录的两首。
这两首赞颂诗中,“献给阿顿神的圣歌”创作于第18王朝,阿门荷太普四世(前1379-1362)在位期间,是新王国时期最出色的一首赞颂诗;“献给俄塞利斯之歌”一首,我不知道创作年代,只知道原诗是刻在一块石碑上的,估计是古王国时期的作品,理由见前述。
由于它们一是献给俄塞利斯神的,一是献给阿顿神(太阳神)的,所以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有关的神话传说。
古埃及关于俄塞利斯的神话传说版本很多,这里我只从《古埃及文化求实》、《神秘的金字塔》等书中摘出一两种,合抄在下面(《金枝》里有更详细的介绍):
阿图姆神是埃及的第一个神,他自己生出了空气神和水汽女神;水汽女神又生出了地神与女天神;女天神生出了俄塞利斯、伊西斯夫妇,塞特、娜芙提斯夫妇。这九位神祗后成为一个神圣的整体,叫做“九神会”。
俄塞利斯被说成是地神的合法继承人,埃及的第一个国王。他的弟弟塞特嫉妒他的权力,用计把他杀死剁碎,碎片撒遍全埃及。他的妻子伊西斯不辞辛劳,把尸体从各地“化零为整”,(桃谷六仙很可能也擅长这种法术j)用符咒把它们拼合到一起,暂时让它具有生命,使自己受孕生下荷拉斯。据说俄塞利斯的墓地位于阿拜多斯,后来那里便成了圣地。荷拉斯和塞特为王位争战了80年,最后阿图姆神出面,让做了冥王的俄塞利斯裁断,才确定了荷拉斯为合法的王位继承人。
阿顿神是埃及的太阳神,对他的崇拜中心在阿玛尔纳。(有趣的是,这首赞颂他的诗就是在阿玛尔纳被发掘出来的。)埃及是多神教的国家,每一时期,每一地方都流行不同的神,在阿赫那顿即位时,埃及人多信奉阿蒙神,但他却推出阿顿神与之对抗,结果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在他统治的阿玛尔纳时代,埃及全土基本只信阿顿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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