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忘了……”布挺不吭声了。
杨炜将球衣往自己身上套:“哎唷……这球衣多大的啊?”好不容易才把球衣套下去,穿在他身上却活像米其林轮胎娃娃,一圈一圈给挤出来的,太小了。
“别怨我,这可是最大号的了,是你自己太胖,杨炜!”王亮故意将“胖”重音念出。
大家看着杨炜的样子,哄堂大笑。刚才被杨炜骂了白痴,现在布挺可算找到复仇的机会了,他笑得最大声。
“反正你也不上场,不穿也行。”有人说。
杨炜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然后又看看其他兴高采烈的人,赌气似地把球衣脱了下来,放在一边不再理会。
臧剑没有参与其他人的起哄,他正在一旁不停的反看着手中的球衣,爱不释手用来形容他现在的举动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他在宋代踢球的时候可从来没有穿过这样的球衣,从他这些天对足球的接触来看,现代世界中足球的球衣球鞋都有很多讲究分类,光是他知道都有上百种。这些球衣在他们时代恐怕都能算作大户人家的衣服了吧……穿在身上真的要比他之前用的衣服舒服的多。
就算他们说这是假的,真货正牌要比这个更舒服,他也觉得足够好了……真的,领先了几百年的东西呀!
他把球衣摊开,一个白色的阿拉伯数字“10”出现在他眼前。臧剑已经知道这个世界,足球中“10”号是非常特殊的号码,因为它象征着曾经的荣耀,是“球王”的号码。不过对于他来说,这个号码除了有那么多故事之外,就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他不在乎自己身穿几号,只要能踢球,哪怕让他穿99号,他都会非常乐意。
男生们在教室一角兴奋的试穿着印有自己名字和号码的球衣,就好像逛街的女人那样不知疲倦,而女生们中有些人则很感兴趣的看着男生。经过将近两个月的相处,这些来自全市各地的同学已经能够比较融洽的相处了,毕竟他们以后还要做三年同学呢。
在一片融洽的气氛中,只有晋静的愁眉苦脸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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