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这里基本是修士绝迹的。但凡身怀灵力的,都不是跑了就是被魔族给吃了。唯有凡人,魔族似乎嫌弃他们实在太难吃,没有主动去吞,不过被他们瞧见的,或者撞上心情不佳,脑抽发疯的魔族,也是难逃厄运。
街道上气氛紧张,外面都少有人行走,南筠几人看着还是十分显眼。
“他们竟然还敢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那种长得越好的,似乎那些恶魔越喜欢。邻居隔壁的小儿子才三岁,长得虎头虎脑的隔外好看,就被那些恶魔看上了。他妈和他爹拼尽全力护儿子,最后也一起被吃了。”
普通百姓不知道什么是魔修,只以恶魔称之,躲在家中悄悄的议论。
南筠听了心中一叹。
魔族不是喜欢漂亮的,他们之中高阶的本就比人类还要好看,他们是喜欢魂魄好吃的。修士大多漂亮,是因为灵根之因。那所谓的三岁娃娃,大概就属于身怀灵根的。虽然不及修士好吃,但如果是天灵根,也是魔族的最爱。
南筠叹了一口气。
修士尚且不能保证在魔族的口下活下来,更何况是这样的小孩子。
路上偶有行人路过,也是行色勿勿,不是背着米就是带着面,看来是为了吃食不得不出去。一般魔族瞧见他们根本不去理会,用贝贝的话来说,就是:“这么难吃的东西,放我眼前干什么。”
除非烦了,不然生命安全还是有所保障的。
只有修士……
钱财进看得多了,忍不住道:“是不是这片区域里,一个修士都没……活下来。”
南筠不敢确定,毕竟魔族的鼻子太好用了。但除了鼻子,智商好像并不怎么样。他们三个走在大街上,根本没有遮遮掩掩,要换个人恐怕早觉得这三人定然不简单,不是脑残就是有所依仗。但低阶魔族不懂,他们只闻着味道找食物。
不得不说,这样让南筠他们三人舒服很多,毕竟不用佯装慌慌张张的赶路。
突然,一阵恶臭味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