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花追我到元朝

第215章 蒙古保长(4/5)

那这不是矛盾吗?也不是。

因为,元朝的村社制度,属于酬功制度,是用来安置蒙古军和探马赤军的退役老兵。

蒙古帝国征战几十年,当年很多立有战功的士兵年纪一大就要退役,又没有那么多官位给他们做,就以村社之主的位置安置他们。

同时也能监视管理汉人。可谓一举两得。

朝廷相当于把村社“分封”给保长甲主,类似业务承包,属于委托统治。每年的税粮科差,保长和甲主们负责上缴和征调。只要做到这点,其他的朝廷并不插手。

保长甲主,拥有很大的自主性,只不过取代了以前的宗族势力而已。

所以,村社制度,带有鲜明的分封性质。保长甲主的位置不但可以世袭,甚至出现过保长死亡,令村民殉葬的事情。

元代人殉很普遍,就连一些蒙古保长,都能逼迫属下的汉人殉葬。也就是说,村社中的农民,并没有太多人身自由,属于半农奴。

那些认为元朝很自由的人,不知怎么想的。元朝史无前例的禁海,某些人还认为元朝很自由。

元代的很多黑历史,在清朝时被大肆删除。同为外来政权的清,当然不愿意让汉人知道元朝的那些恶心事。至于想要知道这些事,需要通过日,韩,越三国的史料佐证。总之,非常不友好。

可笑的是,元末农民起义时,不少起兵的,都是这些保长。他们也反元,不过是为了利益,忘记了自己是蒙古人。

这些愚蠢的人也不想想,朱元璋陈友谅等人能做大,是以反元为口号,有广大汉人支持。这些保长,怎么可能会得到汉人支持?有什么理由反元?

运气好的,被朱元璋吞并,替朱元璋效力。运气差的,没折腾出名堂就被灭了。

李洛和马致远联袂下山,带队伍继续赶路,不一时,就来到村社寨墙。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