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太大言不惭了。
方觉夏的喉结滚了滚,局促地舔了下嘴唇,岌岌可危的理智被荷尔蒙撕碎。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枚被撕开了包装的雪糕,心情忐忑,又担心自己味道过于平庸,担心他不喜欢这种口味。
可他不知道的是,裴听颂喜欢得快疯了。
(此处走丢五千字)
黑夜是一块安静燃烧的金属,玻璃窗阻隔了一切,汽车在马路上奔驰的声音,霓虹灯管发出的微噪,他们统统听不到,耳边只有对方的声音。
方觉夏看似淡漠,但其实心里藏着许多喜欢的人和事物,他的母亲,他严厉的外公,阳台上的花花草草,尤其是那株曾经被忽视的仙人掌,他钟爱的舞蹈,还有缠着他不愿意分开的小算盘,他的梦想,他一起拼搏的队友们。
他的队友之一。
黑暗寂静得像一个放大镜,拉长一切细节,所以结束的时刻也拖得绵长,他整个人都脱了力,软得几乎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任裴听颂从后面抱住他,像只大狗狗一样圈住,说尽各种甜蜜的话。似乎还不够,他又被翻过来,被他搂在怀里,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吻,一直到两个人的脑子都木了,直到裴听颂连话都不再说。
他们好像只靠接吻就可以活。
一夜也好,一辈子也好。
空乏的体力带来的是一夜好眠,他们紧紧依偎在彼此身上,给对方最大的安全感。从没有睡过懒觉的方觉夏早上因生物钟清醒了片刻,看到裴听颂安静的睡脸,觉得心安,所以也安心窝在他怀里,轻轻亲了一下他手臂,再次睡去。
再一次醒来的时候是被震动声吵醒的,裴听颂迷迷糊糊地伸出胳膊,探寻着震动的发源地,最后摸到了自己的手机,昨晚脱衣服的时候被他丢在床头柜。
他努力睁开眼看了一眼,发现竟然是程羌,脑子发昏,一下子想不到借口,干脆就挂了。
“谁啊……”方觉夏往被子里缩了缩,身上发懒,说话也软软的。
“羌哥。”
刚说完,震动再一次传来,只是这次是另外的地方,裴听颂清醒了很多,翻找了一会儿,终于在枕头下面找到了方觉夏的手机,还是程羌。
方觉夏看到裴听颂的表情就猜出来了,他一下子就清醒过来,小心翼翼地从裴听颂手中接过电话,清了清嗓子,这才接通,“喂?”
“觉夏?你在哪啊?”
“我……”方觉夏照实说,“我在酒店,我还没起。”
“十点了你居然没有起?”
“那什么,我昨天有点着凉,头很痛,晚上一直没睡好,早上多睡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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