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极品老婆们

第180节(2/3)

法院的裁决很清楚:通过暴力获得的供词不能作为法庭审判的依据。

到了20世纪50年代,不仅警察通过殴打嫌犯得到的供词被视为非自愿供词,而且通过以下这些方法获得的供词,也将被视为非自愿供词:对嫌犯的拘留时间超过必要长度、不允许他睡觉、进食、饮水或者上厕所、许诺当嫌犯招供后给其某些好处,或者威胁嫌犯如果不招供则将对其实施某些伤害。

1966年,米兰达(iranda)诉亚利桑那州一案被上诉到最高法院,使逼供的警察审讯方法再次受到重击。

埃内斯托?米兰达(ernestoiranda)在两个小时的审讯后,供认强和绑架系他所为。

但是在向最高法院的上诉中,米兰达宣称不知道自己有保持沉默(第五修正案)和请求律师帮助(第六修正案)的权利。

法院做出了有利于米兰达的判决,这个判决结果创立了我们今天熟知的“米兰达权利”为了避免嫌犯误以为自己除了说话别无选择而造成非自愿招供,警察必须确切、清楚、完整地告知嫌犯所拥有的权利:在审讯以及其他任何让嫌犯招供的尝试开始前,嫌犯有保持沉默和获取律师帮助的权利。

米兰达一案的判决结果旨在消除因嫌犯无知而造成的非自愿招供。

为了寻求一种方法取代非法的强迫式审问,警方转而去借助于一些非常基本的心理技巧,比如历史悠久的“一人唱红脸一人唱白脸”的审讯套路。

在这种方法中,一名警察恫吓嫌犯,另一个则装作对嫌犯很照顾的样子。

人倾向于相信自己的保护者,并愿意与其交谈。

另一个基本技巧是最大化,在用到这个技巧时,警察会告诉嫌犯如果被认定有罪将面临的所有可怕后果,从而达到恫吓嫌犯,使其开口的目的。

恐惧往往能使人打破沉默、开始讲话。

警方曾尝试借助测谎仪之类的仪器来检测嫌犯是否在说谎,不过测谎仪和测谎训练很昂贵,而且其结果几乎从未被法庭认可过。

但是有些测谎分析师,例如一名叫约翰?里德(johnreid)的分析师,开始注意到被测对象都呈现出某些外在的、一致的生理信号,而这些信号与测谎结果相一致。

里德继而发明了一种不以机器为基础的审讯体系。

它依靠一套特定类型的问题和答案来暴露嫌犯的弱点,审讯者可以利用这些弱点从嫌犯口中获得供词。

里德的九步心理控制法是目前美国使用最广泛的审讯技巧之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