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支上,采取了努力维持与各地部落和平相处、减少战争开支等措施。
增收上,增加税收。具体便是废除土地国有制度,承认土地私有并允许自由买卖。
但有一条,那便是必须缴税。
以前各诸侯国向周天子缴税的基础,是周王朝分封给各诸侯的国有土地。
各诸侯国自己得来的土地,包括开荒、侵占蛮夷戎狄所得等土地,那叫私田。
私田是不需要缴纳赋税的,也未得到周天子认可。
现在周天子承认这些私田都属于诸侯贵族了,这应该就是中国历史上土地私有制的起源。
承认的形式,是诸侯们贵族们缴税。就这样,周恭王很快便收上来大把的税,解决了王朝财政困难问题。
但是,周恭王没料到的是,正是因为土地私有了,导致土地可以买卖流通。
于是,有的诸侯国君,主要是指那些败家的、落泊的诸侯,实在混不下去了,便会将自己的土地卖点给邻国或者地区强国。
他们的国家越来越弱,最后成为附庸,甚至消亡于江湖。
土地买卖是合法的,是一种合法的兼并,也许周恭王是可以想到的。
但他没料到的是,土地私有制带来的一个重大问题便是非法的兼并。
所谓非法的兼并,就是大国诸侯为了扩充势力,把手伸向邻国,强占邻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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