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太开心了,我以为不会有人活着,结果居然看见了您。天呐,我们这算是患难之交了吗?哦,对,雅各布呢?他去哪儿了?”
“金毛”朝黑德维希走过来。
黑德维希伸出手,打心眼里羡慕“金毛”目前的心态——欢喜于自己仍存活着。可握手时,他却发现“金毛”的手软绵绵、沉甸甸,跟死人的手一样冰凉,似一种没有生命的东西。
是啊,没有几个第一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的人,看见这么多尸体,会没有任何反应吧?
哪怕是这个参加了两次墙花之夜的刽子手。
嗯……他两个人头还是买来的……
“他死了。”黑德维希说。“你难道没看见他被妖魔吞了吗?”
“他被吃了?可我刚才看到天上两个东西在打架……”
“那个是魔鬼甲胄。”
黑德维希开口说话时,一双深陷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金毛”的双眸。
“啥?我们国家还有这种技术?”
“他就是在魔鬼甲胄与妖魔的双重夹击下,死了。”
风把火焰吹过来,如今,三幢房子的屋顶都已经着火了,但是在蒙蒙细雨的管束下,它们也没有办法继续扩大,与雨水抗衡着。
“那等一会儿您是要去找他的尸体吗?我可以帮你。我刚好还在来的路上捡到了一个漂亮的盒子,好像是大顺帝国商队的。”
说着,“金毛”拿出来一个铁皮盒子。
上面写着汉字,他并不认识。
“这好像是一种食物的盒子,”“金毛”猜测,“应该是叫月饼。也不知道大顺帝国商队的人今晚死了多少,这事儿要是传到大顺的话,会不会引发两国的外交问题啊?”
“谁知道呢?跟我也没有关系。要是大圣帝国一怒之下打过来才更好呢。”
“打仗?那我得赶紧离开这,好吧,我本来就做了一个决定,我决定跑路了,你要跟我一起吗?”
“什么意思?更具体些呢?”
黑德维希费力的扭动着,跑路这词汇比他想的还要沉重。
放下当下的生活,放下一切重新开始,这并不是个容易的事情,而且,他真的能放下格里安就这么走了吗?
无论从何种角度看,科隆大教堂以及佐默家族都是他的敌人。哪怕他自己就姓佐默。
不对,好像搞错了方向。如果今天格里安没有忽然出现,难道自己就会这么放弃为他复仇了吗?肯定不会的,无论多少年,他都要向他们复仇。今天只是个插曲。格里安在他心中,很早以前就死了。
“跑路,离开‘二十三’,去新大陆!要一起吗?科隆都这样了,完全就不是人应该呆的地方,我今天终于想明白了,科隆这鬼地方就不适合我这种人。其实我觉得新大陆和维京都可以,我那寻宝的能力,更适合跟着海盗们去当个大海盗!但是维京人说的语言我不会,要是去投靠维京人,我得新学一门语言,但是总是比在这里好的。反正都是为了钱啊美女啊什么的,您说呢?”
“维京?算了吧。”黑德维希比画着手势,“tā • mā • de那种鬼地方。”
黑德维希的印象里,维京就是个与西法兰克王国隔海相望的破岛国,上面是一群野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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