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已至此,马越也不废话,指着前方的战场说道,“鲜卑现在分成三队,结成圆环不断往来,与吾等拼杀,若要急切功之,只有我带人横向切断之后,张都尉须立刻沿缝隙直进!直驱其统领旗下,斩将夺旗,方可速破!”
斩将夺旗自然是一等一的功勋,如果可以,马越宁愿是亲手拔旗,将对方统帅的头颅踩在脚下,但是现在要论骑阵突击能力,还是西凉铁骑最强,因此虽然不愿意,但是却不得不将这个更风光的攻击方向让了出来!
为的就是能够更早一刻完成斐中郎的命令,更早一刻的回援!
张济也没有多想什么,直觉告诉他马越这样的安排也是合理的,因此一句话都没有多说,举枪大吼了一声:“中!听马都尉滴!碎娃们!列队准备咧!”
马越回头看着手下的并州骑兵,吐气开声:“斐中郎为平定北地,不顾自身安危,以身为饵,就是要将这群该死的鲜卑狗一举歼灭!现在!决胜之机就在眼前!都随我杀过去,向前!向前!一举破敌!”
马越的这些并州狼骑,基本上也都经历过几次的战火,也有多数人曾经是驻守云中定襄五原一带的边军,因为朝廷不管不顾,一连好几任的并州刺史要么根本就不来,要么就是只顾着捞取自身利益,也不顾及并州百姓死活,所以这些人也渐渐失去了锐气,直到斐潜的来临。
军饷粮草什么的就不说了,单单军械这一块,基本上就是云泥之别。以前拿的是淬火刀,不仅容易豁口,甚至还容易断,现在手中的均是清一色的三十炼,钢色纯正,刃口锋利无比;以前穿的是葛布袍,就连像胡人一样有个皮袍已经是不错了,而现在个个身上都是半袖铁札甲,胡人的骨箭根本射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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