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各类侵权案之外,星云还负责明星们和各大演艺公司的解约案。
如果运气好,打一场顶流明星的解约官司,星云能狠狠赚上一笔。
而这次冯林浩的事情,不出意外地也找上了星云。
而星云发布的这封律师函,内容和之前星云为别的明星写的律师函大同小异:
【致各位网友:
本所(星云律师事务所沪市分所)受冯林浩先生的委托,本所委派刘峰律师,在此就近期部分网络用户侵害冯林浩先生名誉一事,发布本律师声明。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一些针对冯林浩先生的不实言论和诽谤行为,这些言论严重损害了他的声誉和权益,部分内容经网络发酵后影响不断扩大,甚至影响了冯林浩先生的工作和生活。
对此,本所代表冯林浩先生,表示强烈的不满和抗议。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形式的诽谤和造谣都是违法的行为,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们敦促以下侵权用户(围脖用户@花花花花啊、@小狗拉力、@眼睛瞪得像铜铃)立即停止这种行为,删除相关侵权内容,并对已经造成的损害负责。
同时敦促围脖平台积极履行网络服务者的监督义务,及时屏蔽、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如果以上网络用户,继续传播不实信息和诽谤言论,我们将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冯林浩先生的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以及公开揭露您的身份和行为。
本所在此提醒广大网络用户: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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