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苗这说的确实有点问题,咱们请人家来,好吃好喝供着是应该的,咋能以此为条件让别人投稿呢?”方明华笑着说道。
“看看.”刘雪峰高兴了。
却听方明华说道:“不过嘛,白苗说的签订协约这个思路挺好,我已经想好一个协议,今天我召集大家来,就是商量商量,伱们看合适不合适。“说完,方明华便法戏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资料递给他们。
大伙凑过来一看:
题目就叫“优秀作家签约协议”
内容很多,很详细,但最重要有这么几条:
签署此协议的作家稿酬优惠:最低不低于千字14元;(根据国家稿酬制度变更调整。)
审核稿件周期缩短,最慢不超过7天
每次期刊优先刊登签约作家的文章
杂志头版头条优先刊登签约作家的文章
优先翻译签约作家的到国外出版
好处多多呀。
但有一条:
如果作家签署其协议,八年之内所创作中短篇(长篇除外,因为延河不刊登长篇)必须优先投稿《延河》!《延河》如果拒稿才能转投别的杂志社!
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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