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去给你那宝贝女儿说,看她同意不?”
“哎,都是你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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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棠棠边收拾行李边听着父母的对话。
往常谈论这个话题,她都会跑过去强烈反对。
我不回来!我就要呆在南疆!
不过这次,她只是默默听着没有说话。
方明华第二天就把写好的剧本以挂号信的形式寄给上影厂的谢进。
对方接到剧本后回复很快,仅仅过了一周谢进就打电话到杂志社,告诉方明华说同意以他这个剧本拍,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对方支付小说改编版权费用以及剧本稿费。
在这个年代有个奇怪的现象,电影剧本稿费要高于小说稿费,按照国家出版局的规定:长故事片每部价格在1500到4000元左右。
上影支付了方明华2600元。
也不错。
当然还有购买小说改编权的300元。
请客吧.....
《芳华》的电影方明华不再关心,有谢进这位大佬拍摄,担心什么?
历史上电影《高山上的花环》那就是明证。
现在他的精力转移到《驴得水》上,从初稿完成到现在已经过去两个多月,只修改了一次,还没完成定稿。
加把劲,争取月底前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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