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醒,擦擦你那口水!”龙虎一脸嫌弃地道。
隔壁的雅间里,那贵公子脸色微嗔,随即泛起一抹绯红,显得更为俊俏。贵公子悄悄地瞟了身旁的书童一眼,发现书童也同样脸颊通红的看着自己,不由得轻咳一声,别过了头。
书童气愤地道:“太过分了,他们说话怎么这么下流。”
贵公子依旧杵着手,遮住了大半张脸,看不清啥表情,淡淡地道:“别理他们,好好吃你的。要是觉得不堪入耳,你堵住耳朵就好了!”
酒桌上,周华听得龙虎揶揄他,老脸一红,咽了下口水,假装咳嗽一声道:“这王祎也很好色,跟孙林晨倒是一丘之貉。不过相比起来,孙林晨的行事作为却更为张狂。这么说吧,如果说王祎是个衣冠禽兽的话,那么孙林晨就是个标准的禽兽。”
男人都对当禽兽有兴趣的,听周华这么一说,陆长风来了精神:“嗯?不都是禽兽,有什么区别吗?”
周华端起酒杯狠狠干了一口,恨声道:“那不一样,王祎遇到漂亮的女人,那多半会先想办法勾搭,如勾搭不上手,再想法威逼利诱,如都不奏效,才会用强,所以他算衣冠禽兽。而孙林晨这厮完全是个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他直接跳过前面两步,在街上遇到漂亮女人,就敢直接把人拖走糟蹋,这就是禽兽。怎么样,是不是很庆幸你长得一般。”
“去你娘的,老子是男的!”陆长风一脚踢向周华,周华笑嘻嘻地往旁边一闪。
与此同时,隔壁雅间内的贵公子双手握拳,咬牙切齿地道:“禽兽,说起大道理来头头是道,私底下却花天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