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所有个人股东,对公司的一应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股东的所有经济财产,都要作为清偿企业债务的保证!
而个人股东的全部身家无力清偿债务的话。
华夏作为其中的股东。
将为企业进行最终的兜底。
在清偿所有债务之后,引导相关产业赛道的其他企业对该企业进行合理并购。
这也就意味着。
企业将不会再面临破产。
员工也不会因为经营不善而被炒鱿鱼。
如果确实经营不善,最先被打回原型的只会是那些“人上人”。
这种经济组织形式。
是完全理想化的。
在过往年代确实非常不现实。
想要对所有自负盈亏的大型企业实行无限责任制,就算是国有企业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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