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在这一桩单上,我们的义务是把项目完成好。
那么他们的义务就是在我们把项目做好之后,要按期跟我们结账!
这也是合作双方以后继续合作下去的重要基础!
孙浩气鼓鼓的说不管他们当初是出于什么原因,把这桩单给了我们公司,可既然给我们了,这大半月来我们也尽心尽力完成了这桩业务的所有的项目,那么他们就没有延迟结账的理由!
如果大家都说话不算数,那以后还怎么合作?
孙浩平时的脾气我是了解的,他这个人一向不着急,做事有理有据,也很少跟人发生冲突。
他当时就发火了,说资金周转困难你们公司内部的事情,跟我们无关。
换句话说,我们公司也才开业,资金周转同样非常困难。
这根本就不是理由!
这就好比说,一个人来到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前台,对漂亮的前台小姐说我身上没钱,今晚能不能给我个标准间住住?
拿这个理由来当筹码,那就更可笑了!
吃饭要买单,做事要给报酬,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饭菜做得色香味俱全,吃得很舒服,可吃完就得按菜单标价买单,谁也不可以吃完拍拍屁股就一走了之!那是吃霸王餐!
可是孙浩的话,不仅没能说服对方,似乎还为其提供了另外一条反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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