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吊儿郎当的伸手在鼻子嗅嗅,就这样坐在项文龙的对面。
身后站着天收,杜笙,姚文泰。
今天是来谈条件的。
昨晚靓坤之所以推掉宴会,就是被这件事耽搁了。
杜笙作为主要人物之一,当然得来。
项文龙穿着一身黑底红纹的唐装,手里捻动着佛珠,一派江湖书生的打扮。
虽然满头白发,但是实际上只有五十八岁,由于戴着眼镜,本身还是律师出身,江湖人称他为“四眼龙”。
杜笙神态自若,打量着对方人马,不过主要目光还是停留在新记龙头上。
来之前,他早就让人调查过新记的相关事迹。
四十多年前,新记初代龙头创立字头时,只能在九龙城寨偏安一隅,并没有特别出众。
即使经过十多年打拼,虽然不算小帮派,也只能算是中等社団。
自从项文龙接手后,开始对社団进行改革,还提出“以场养兵”的新模式。
即凡是来当服務员的,便是新记这个大家庭的一员,简称“家人们”。
此举让新记快速吸收血液,迅速壮大。
后来各大字头为了不被淘汰,也纷纷跟进。
如今三十多年过去,新记在项文龙的经营下愈发壮大。
鼎盛时期,新记甚至被坊间称为“香江第一大字头”,但项文龙为人却非常隐秘,在人前亮相的情况少之又少。
这次要不是涉及到新记第一功臣‘凌敬’的义子王宝,他估计都不会出面。
“阿坤,想当年我们第一次见时,你还是毛头小子呢,如今你也是龙头了,时间过去得真快.”
项文龙似乎没看到靓坤的粗鄙,一脸微笑寒暄。
“听闻最近你在濠江和崩牙驹合作做了件大事,不但送阿炳下去卖咸鸭蛋,还将賭场扩大了一圈,真威啊。”
他的身后,则是心腹疯刀豪,佐敦道话事人丧波,以及身上带伤的双番青。
靓坤在项文龙面前虽然是后辈,但仍旧表现得玩世不恭,道:
“真要说威风,谁比得上文龙哥你啊,听说如今还能晚晚双凤戏珠,十八新娘八十郎,一树梨花压海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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