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都麻烦我们吊大的?不过对面确实是法官。”
“哎呀妈呀紧张死我了,咋还不开始呢?”
众人的议论纷纷之中,庭前准备工作在缓步推进。
审判长宣布开庭,确认双方身份,有无异议,是否申请回避等等。
走完了例行程序,开始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开始。
老唐率先发言:“我方当事人于2002年开始在法院从事保洁工作……一直到19年,在此期间,安长区法院从未交过社保。”
“也因此,在我方当事人被宏通公司以法定退休年龄辞退后,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且经安长区社保部门证实,已经无法补缴。”
“在和安长区法院协调未果之际提起了诉讼……”
核心的因果关系就是,法院没给交社保,导致现在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且无法补缴,那法院就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那这个责任怎么来承担,简单啊,你按照之前正常交社保的情况来计算现在每个月应该给的钱,然后你法院每个月给,给到对方去世就行。
逻辑上没问题啊,你不负责导致的,那你就承担这个责任。
地中海老高开始答辩。
到了现在,再否认李勇的母亲没有在法院工作就很蠢了,对方的证据是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
而且,看着证据名单上的证人证言,老高都不想说话了。
02年那会,法院的后勤中心负责人都被拉出来作证了……
这种事蓝河法院真的要求,对方是没办法拒绝的。
更何况按照相关规定,工资发放记录以及考勤这些都得用人单位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拿不出来,那是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所以老高的答辩就是冲着责任划分来的。
“02年的时候,对于临时工的用工制度上普遍不规范,所以这应当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能笼统认为法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需得考虑到当初的历史原因……”
“而且,后面三年,法院已经将保洁业务进行外包,所以外包公司也应当承担责任……”
答辩结束,举证质证开始。
老唐这边已经完全放松了,稳操胜券,就算是这会让老宋上来,也是稳赢。
“证据一,时任安长区法院后勤管理中心副主任,以及当时三位保洁员的证人证言……”
“证据二,05年时候由安长区法院拍摄的工作照片。”
“证据三,当事人没有任何社保缴费记录,社保中心开具的无法补缴证明。”
“证据四,和宏通物业管理公司的仲裁书……”
事实上,举证质证方面老高已经躺平了,他审案子遇到这样的证据,基本上就已经有了判决结果。
网上的网友们看着老高在那里质证,那种感觉真的与众不同。
“话说被告这边在扯历史遗留问题,我就很好奇了,历史遗留问题难道就不应该承担责任了吗?难道事情不是他们做的?”
“我也好奇呢,我觉得唐律师这边的诉求合情合理啊,被告这边好像有点不知道怎么说了。”
法庭调查终于结束了,老高额头冒汗,这种事对于他来说就是煎熬。
明明对方证据齐全,自己还得鸡蛋里挑骨头,平时自己审的时候最讨厌这种人了……
也就网友们现在没办法听到老高的心声,不然就这庭审,保证爽到飞起!
法庭辩论开始,老高还是在责任承担问题上掰扯。
与此同时,李长安聘请的律师也开始发言。
“我认为不应该由安长法院承担全部责任,原告在我公司工作三年,我公司也没有缴纳过社保……”
这律师开始发言后情况就变了。
网友们和旁听人员都在懵逼中,老唐这边在努力说明,这事和外包公司没关系,因为到了外包公司那会,再交社保已经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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