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不大。
人犯是大都城下、渠县里最有钱的豪商——钱富。
当年的钱富三十五岁,膝下只有一个宝贝女儿,钱馨儿,14岁。
钱富极是宠爱钱馨儿,一家子人都视其为眼珠子一般护着、疼爱着。
那年四月初,钱富进大都城巡查自己的绸缎铺子。顺便在街上逛了逛。
逛到一家很大的脂粉铺子时,就想着给女儿买一些新货。
经那家铺子掌柜的热情介绍后,钱富便将店内推行的新款、尤其是仅次于贡品的新货,全部买了三份,带回了家。
他的女儿钱馨儿见了,非常高兴。
当时就净过面,打开一盒胭脂就用上了。
谁知,第二日,钱馨儿的脸就开始红肿、起皮、溃烂。
一家人都吓坏了,带着钱馨儿四处寻找大夫医治。
可情况并未见好,反而更加严重。
最后,钱馨儿被毁容。
大夫们在验过了钱富买回去的胭脂水粉之后,就确定了是那里面的问题所导致的。
钱富伤心、愤怒之下,就去找那家“润娇脂粉铺”的掌柜的,要求对方赔偿一万两白银。
钱富其实一点儿也不缺这钱,但他就是气不过。
他一生为善,做绸缎生意也踏踏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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