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综艺咖多才多艺很合理吧?

140、嘿,眼睛一闭一睁,入账上千万!(2/5)

收起名片,王浩摆了摆手便离开了酒店大厅,溜达着朝那步行街走去。

只是没曾想,刚走出去没多久,他兜里的手机突然“叮铃铃”的响了起来。

“咦?陌生号码?”

看着屏幕上来电显示为“京都”区的一串电话号码,王浩怔了怔,边走边按下了接通键。

“喂?您好?哪位?”

“请问是王浩先生吗?我是酷乐app版权部部长,我的名字叫徐伟涛。”电话里传来了自我介绍的声音。

“是我,请问有什么事吗?”

王浩不免有些好奇,怎么酷乐的版权部好端端的会给自己打电话?难道是自己唱的那几首歌引起版权纠纷了?

不应该啊,之前他已经仔细查阅过了,自己唱的这几首歌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毕竟是平行世界,大部分的娱乐文化是并不相通的,这点王浩很早之前便已经发现了,

脑海中如此想着,他突然又意识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自己这段时间好像已经唱了四五首歌了,甚至于其中《平凡之路》、《曾经的你》、《阿刁》这三首歌已经被他成功上传到了酷乐音乐平台,如今已经在不断的带给他收益了,

可让王浩不由得心头一惊的是,他唱的这些歌似乎却都还没来得及去注册著作权!

“大意了!差点给忙忘了!”

王浩顿时眉头一皱,怪不得他最近总感觉好像忘了什么,可就是想不起来。

记得先前在录音棚录歌时,他还向王文道询问过关于版权方面的问题。

按照对方的说法,一首歌的著作权其实从作品创作完成后就产生了,这是一种天然属性,是创作人在创作作品后自然拥有的权利。

而所谓的“注册”,其大概意思也就是去给作品买个“个人险”,购买完成后其他人就无法在去剽窃你的作品。

当然,如果一时忘记注册,从而产生版权纠纷也并无大碍,无非就是去法庭上走一遭。

而且只要原创人拿出写有日期的原稿、录音、录像,亦或者有演唱时的拍摄画面,或者是在场观众作证,这些都是胜诉的有利证据。

至于王浩唱的那几首歌就更不用担心了,他演唱时都是全程直播的,因此他根本没必要担忧会有其他歌手恬不知耻的冒着身败名裂的风险,去抢注自己唱的那几首歌。

当然,为了防止发生一些扯皮的事,日后若是再从系统中抽取出来新歌的话,还是提前注册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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