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使神差地,我握住了金属质地的门把手,想要推开大门。
“——你现在不能进去!”
金发女孩一个箭步冲过来,拍开我的手:“你必须等我们商量好进去的时间后,才能进去。”
我摘下墨镜,侧头直视她的眼睛:“为什么?”
她看见我的脸庞,愣了一下,底气不再像之前那么足:“你在里面失踪的话,我们会浪费很多时间找你。”
“我不会失踪,我比你们熟悉这里。”我随手指了别墅侧翼几个地方,“一楼是餐厅,二楼是客卧和书房,三楼是画廊和图书室,顶楼是空中花园和琴房。你们等会儿可以进去验证。”
说完,我绕过愣神的她,推开大门,直接走了进去:“就算我不熟悉这里,你也无权阻拦我,这并不是你的房子。”
作者有话要说:克莉丝:原来我失去记忆,是因为我脚踏两只船。
这篇文的字数已经超过《魔鬼的美人》啦!开心!!下一本我一定要写得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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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走进这栋别墅,熟悉感更加强烈。右侧是古老而奢华的餐厅,四壁挂着描画奥维德诗歌的壁毯,只是华美的金线已蒙上一层厚重的灰。镀金吊灯布满了蛛网,桌椅东倒西歪。
我情不自禁扶起一只椅子。恍惚间,似乎有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喜欢么。上次带你去阿培尔顿的罗宫,你在那里流连了很久。可惜,女王很喜欢那座宫殿,不然可以买下来送给你。”
罗宫是奥兰治皇室的避暑宫殿,他却轻描淡写地说,若不是女王喜欢,可以买下来送给我。我忍不住转过身,捏住他的下巴晃了晃:“这话跟我说说可以,千万不要告诉女王陛下,小心她把你送上火刑架。”
“我心目中的女王陛下,只有你一人。”
其他男人说会显得蹩脚的情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来,却变得极有说服力。可能因为他是王,他本身就是说服力。
我脸颊微热,转身说道:“那你带我参观一下这里,让我看看跟罗宫有什么不同。”
“首先,这里比罗宫小。”他一本正经地答道。
我不禁笑出了声。他也微微笑了一下,垂头吻了吻我的额头:“但大体的布置没什么区别,除了没有国王花园和文物展览室外。”
我笑着,还想说什么,一回头却只能看见被灰尘覆盖的餐厅。原来刚才那些对话,只是回忆而已。
难以言喻的怅然袭上心头。
走上二楼,破败感更为突出。走廊尽头的窗户下,堆积着枯黄蜷曲的枫叶,红地毯已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蛛网织上了栏杆的每一个缝隙。闭上眼睛,我却能想象出它们从前辉煌华丽的模样。
这是曾经的爱人亲手铸造的黄金屋,他让我成为了爵士时代最为闪耀的女郎。
一路走上顶楼,玻璃花房在落日中折射出火焰的颜色,里面种植的郁金香、白蔷薇和红玫瑰早已枯萎,只有野草还在疯长。花房内有一架三角钢琴,已经和这些生机勃勃的绿植融为一体,葱绿草叶从黑白琴键间探出来。我走过去,试探性地按下一个琴键,差点被久未调试的琴音送走。
这里真的很久没住人了。虽然我失去了记忆,却还有一些常识,爵士时代指的是20世纪20年代,而现在已是1982年……至少也过去了53年。我的爱人,应该早已死去。
至于,为什么我还活着……我也不知道。
我更希望自己已经和他一起死去。
这时,三楼传来人声和脚步声:“这里真的有画廊和图书室,你输了,五十美分拿来。”
金发女孩不情不愿的声音:“那女的绝对偷偷来过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