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玫瑰已经不太好看了,花瓣残缺的,叶片萎蔫的,枝梗上有着伤痕,渗出浅浅的汁液。
看了片刻,沈谬还是把它捡起来。
凌晨四点的时候,他终于回到了车上。这时候衣服已经湿透了,回到温暖的车里面,沈谬才意识到刚才外面有多冷。
不过他已经习惯了。
沈谬一直都很冷的,离开江绵绵之后,每天每晚,他都没有再暖和起来过。
车子启动,行驶在空旷而寂寥的凌晨。
前方的玻璃蒙上一层密密的雨珠,然后又被刮雨器扫掉,如此几十次之后,沈谬的车开入了一处别墅区。
当初沈谬出国的第二年,江绵绵他们就又搬了家。于是几年前他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之后,沈谬就托陈远在江绵绵家旁边买了一栋小别墅。
回国后,他就搬来了这里,只是一直一直没敢去见她。
沈谬抱着少女的鞋,另一只手拿着萎蔫的玫瑰花进门。他找了个漂亮的花瓶,接了水,又熟练地放了些养料,然后把花枝插进去,然后把花瓶摆放在自己卧室的阳台上。
接着,他看了看那双小巧的,独属于女孩子的鞋。
三十六码。
沈谬还记得他出国那年,江绵绵还穿着二十七码的小鞋子。
原来现在......已经到三十六了。
江绵绵长大的印记,一点一点,烙进沈谬的心底。
比如身高,比如长发,比如不再奶气的嗓音,比如此刻,陌生的鞋码。
再比如......她看向他时,陌生而冷漠的眼神。
沈谬呼吸一顿,眉心折出一线痕。
或许是进入过酒吧的原因,白色的鞋面上沾染了些许深色的酒渍。男人定定地看了许久,忽然把鞋拿去洗浴间,给她洗。
如今世界上最闪闪发光的,年轻的钢琴家,凌晨不睡,蹲在洗浴室里面,用最最珍贵的手,给别人洗鞋子。
他洗了接近两个小时,直到指腹发皱,洗到每一个细节都干干净净,焕然一新。
还有她的,绣着小恐龙涂鸦的袜子,因为踩在地上走,弄得很脏。沈谬当时给她脱下来之后,就揣进衣兜了,一直带回家。然后现在,细细地给她洗干净。
最终,男人把两只小小的,有着恐龙涂鸦的袜子,夹在外面的阳台晾干,又把鞋子用新的毛巾擦了擦,放在角落通风但又荫蔽的地方。
因为如果用太阳暴晒的话,鞋面会泛黄。
做完这一切,天色已经蒙蒙亮了。
沈谬身上被淋湿的衬衣快干了,皱巴巴的,头发也很凌乱。一向爱干净的漂亮男人,看起来有几分颓丧的味道。
他站在阳台看了一会儿远处漂亮的大别墅,金色的日光下,那样童话般的房子,显得特别美好。
许久后,沈谬转身走进浴室,脱掉身上的衣服,洗澡。花洒喷出温热的水,冲刷着男人的身体。
区别于曾经纤细单薄的青涩少年,如今这具成年的身体筋骨漂亮,肌肉均薄,充满了可怕的爆发力。
水流顺着颈侧的线条一路蜿蜒,溢满锁骨中间的美人凹,然后才流下微微饱满的胸膛,顺着腹肌一路下滑,隐没在漂亮的人鱼线里。
沈谬并没有刻意去练什么夸张的肌肉,他只是因为噩梦的记忆而保持了一定的武力值。最多......无意识练了一点点胸肌。
难辨性别的美丽脸庞与修长结实的身材形成极其鲜明的反差。只不过比起从前瘦弱但完好的身体,沈谬的后背多了一道伤疤。
在后心微微偏左的位置,如果是江淮生看见的话,会认出来,那是枪伤。
真正见过或者受过枪伤的人才会知道,那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子弹大小的伤口,而是子弹的十几倍大小。
哗啦——
沈谬拉开浴室的门。他随手用毛巾擦拭着头发,水珠凝在眉梢睫毛上,犹如散落的碎星。
他没有吹头发,而是穿好了干净的衣服,衣襟袖口,熨烫得平平整整,一丝不苟。
今天是五一假期的最后一天,江绵绵大概会睡到中午,她向来是最爱赖床的。每次的假期,都必然要等到中午,才肯哼哼唧唧着起来。
沈谬站在阳台,望着她家的方向,她们家的院子里种了很多花草,看起来生气勃勃的。
男人站了许久,低头看了眼鞋,心里估摸着大概要明天才会干了。
那就只能......明天再还给她了。
于是沈谬下了楼,作为同一个别墅区,他买下的小别墅,也有一片小小的院子。
只不过,他的院子里,种下的全是玫瑰。
沈谬在国外也种,种很多。只不过他不是买玫瑰花的种子,或者直接一枝。他喜欢去花店买一束,然后回来分枝养在花瓶里,等那些花枝慢慢生根。然后再把那些生了根的花枝,栽到院子里。
——但大部分都是活不了的。
沈谬走到院子里,拿着喷壶,给前不久栽种下的玫瑰花浇水。他认真检查着每一枝的情况,果然发现了很多很多,活不长久的。
或者说,快要死了。
金发男人眉心折出一线痕,他其实查过很多很多资料,也请教过很多栽种玫瑰的专家,还用了很多专门促进生根的养料。
可是,每次栽种下去的一大片玫瑰,活下来的,寥寥无几。哪怕有的看似适应了,不久后,还是会死。
不像从前,从前他和江绵绵一起种的那一大捧的玫瑰。很神奇地,所有的玫瑰花枝都活了,栽在江绵绵家的院子里,开得生机勃勃,繁荣异常。
沈谬想到了很久很久前,他哄小孩的话。
只要有龙的守护,被人类截断的玫瑰花,就会生根,然后活下来。
龙的守护......
沈谬停下了浇水的动作,他垂着眸子,长长的睫毛掩住蓝眸中的落寞。
如果龙的守护是必要条件的话。那么,他再怎么努力,这些花都会死。
“喂~”
稚嫩欢快的童声从身后传来,
“那个金色头发的漂亮哥哥~”
沈谬一怔,回头。
看见了一个和江绵绵有五六分相似的小女孩。
——那是卓小绵。
她比江绵绵小六岁,今年十一岁。
她还是喜欢穿着特别精致的小裙子,梳着漂亮的小辫子,还有可可爱爱的小皮鞋。
这个时候,卓小绵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曾经是江绵绵,也不记得自己曾经对沈谬做过很多恶作剧,甚至连当年的道歉都不记得了。
不过,她知道这个漂亮的大哥哥每年过年的时候,都会来找姐姐,钢琴弹得特别特别好听。
虽然中间隔了两年没来,但这并不妨碍卓小绵对这个漂亮过分的混血哥哥生出好奇心。
沈谬看着对方好奇又单纯的小脸,没有说话。自从卓小绵四岁那年突然跟他道歉,沈谬意识到了对方可能的身份。
虽然不可思议,但他莫名地相信。
卓小绵长得更像卓晚舟一点,有七分相似。只不过她的眼瞳颜色很深,没有江绵绵那种在阳光下像是金色的童话感。
小女孩看了看院子里明显是花枝的玫瑰,好奇地问,
“你喜欢种玫瑰花吗?可为什么不买玫瑰花的种子,或者移植?这样单纯把花枝插进土里的话,很难养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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