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森林王子还是帅啊。”发帖的人在一楼贴了图,正巧是林暮穿着制服“接客”的造型。
没多久这楼讨论就破了千,统共翻了二十多页还没停的意思。
“不止他吧,你们看到安少爷了吗?”
“安少爷美则美矣,但太高岭之花了,咱们学校校花就这风格的,再来容易撞,审美疲劳懂吧。”
“你们讨论半天,高一的陆戎怎么不说。”
林暮看到这里时才算是有了点兴趣,他划着手机,随便翻了几个楼,发现画风似乎有点跑偏。
“陆戎是挺帅的啦,但不适合当男朋友。”
“森林王子就适合啦?”
“比陆戎好啊,王子看着就比较平易近人,搭讪也挺容易的。”
“那是你没搭讪过,林暮不理人起来,跟他姐姐一个样。”
“也不是这个原因啦。”说陆戎不适合当男朋友的楼主又回了帖子,“他奶奶是阿兹海默症患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