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挽给我夹了一只虾在碟子里。
我怔了怔,筷子僵在手里,他见我不吃,才恍然想起来:“对了,你不喜欢吃海鲜。之前在三亚的海鲜餐厅,你一口菜都没动。”又把那只虾夹到了自己的碟子里。
我也想起了那次,那次我尽给单岐和褚泽扒虾扒螃蟹了,杀千刀的两个狗男人。
苏简安原本一直在和旁边的人说话,竟然也注意到了我这边的动静,不知他是出于什么心态,忽然开口:“他不是不喜欢吃海鲜,他很喜欢。只是因为过敏,才不能吃的。”
我立刻朝他看过去,可他却已经转过头,好像我刚才听到的话是个错觉。
手里的筷子忽然掉到了地上,我弯腰去捡,连手都在抖。
他知道,我以为全世界都没人知道这件事,可是他知道。
我分明只在高中时跟他说过一次我海鲜过敏,可他竟然记到了现在。他会把对他无关紧要的人的随口一句话记得这么清楚吗?不会吧。所以他分明是在乎我的,我的心里又野火烧不尽地窜起了些希望,可很快就给自己泼上了一盆冷水。
自作多情的事情做得还不够多吗?上次因为他扶持我的画室,我巴巴地赶过去约他喝酒,他喝醉之后,一边说着喜欢挽挽,一边把我上了,事后拔屌无情,走的时候潇洒得不得了。我什么都没留住,只有一张被眼泪打湿的留言条,现在还锁在我的抽屉里。
是,他确实做过很多让我感动的事,比任何人都做得更多,他确实在乎我。
可他在乎我,还要这样对我,他的心到底有多狠?
我的手指碰到了筷子,正要把它捡起来,忽然有一只看起来很昂贵的手工皮鞋踩在了筷子上。
是褚泽,当我的视线转向他时,他还对我挑衅地挑了挑眉。
实话说,只是这种程度的话,褚泽未必是存着侮辱我的心思,他平日骄横恶劣惯了,性格如此,跟我开玩笑的成分居多。
放在平时,我也只会当个调情,摸摸他的小腿,他也就会移开脚,我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
可现在,我满脑子都在想着苏简安的别扭,在看到褚泽这副骄矜姿态的那一瞬,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忽然闪电一般击中了我。
我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之前苏简安在我问他喜不喜欢我的时候,回答不能喜欢。
是苏简安对我一直以来太尊重了,给我钱包养我的时候,也都是把自己放在更低的姿态,搞得我以为我跟他是平等的关系了。实际上,我就是个高级点的娼妇而已,给钱就能上,像褚泽这样看不起我才是符合世俗偏见的——难道被包养的金丝雀还指望有尊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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