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后,她撑起小阳伞,感到了难以言喻的疲惫。这才第一天,甚至不是采购东西,只是雇帮手和租场地,就这么麻烦。她简直不敢想象接下来置办白缎和物色乐手会有多累。
可自尊心又不允许她向埃里克求助——说好要给他惊喜,才过去一天,她就撂挑子不干了,这未免也太没有恒心了一些,而且她也想治治自己娇气的毛病。
她是被娇惯长大的女孩,只吃自己乐意吃的苦——骑马、打猎和练习枪法的时候,她从没有喊过累,也没有吭过一声。
其实骑两个小时的马,在城里转悠几圈,并不见得比打猎累,她觉得累是因为没什么耐心做这种琐事。
要是有个人能接过她肩上的担子,告诉她现在该干什么,明天该去什么地方,该在哪家商铺买什么东西,替她想出一个个隐瞒埃里克的借口,她整个人会轻松很多。
但想到埃里克看见婚礼现场的惊喜表情,她又振作起精神,哼着小曲,解下拴马桩上的缰绳,翻身上马朝家里赶去。
骑马是一件耗费体力的事情,她已经奔波了一整天,回去的时候,两腿又僵又酸,几乎夹不住马腹,全凭对卧室床铺的渴望,硬生生赶到了牧场的大门。
哄着马走到栅栏前时,她几乎没办法自己下马,只能有气无力地喊道:“比利……厨娘……谁来扶我下马,我在外面跑了一天,走不动道了……”
她之所以没有叫埃里克的名字,是因为这个时间点,他多半在厨房里准备晚餐,而本该在厨房的厨娘,则在马棚里喂马。
厨房距离大门有一段距离,她不认为自己猫似的叫声,能传到他的耳朵里。
然而,他还是来了。
一双男性的手臂把她拦腰抱住,从马鞍上抱了下来。
即使她已经没力气睁开眼睛,也能认出这是埃里克的手臂。
她将头靠在他的肩上,闻着他颈间的气味——他似乎喝了不少酒,颈间有一股浓烈的酒味,简直像把一桶烈酒泼在身上似的。
因为她也喝酒,所以她很少介意他身上的酒味,可是这一回也太刺鼻了一些,仿佛无数把尖锐的小刀在往她的鼻子里钻。她不由得打了个小小的喷嚏。
她迷迷糊糊地揉了揉鼻子,盼望着他能关心她一下,然后她就能顺理成章地嫌弃他身上的酒味了。然而,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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