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短工就不会出现这种感觉。
陈云甫只是东家,与受雇佣者之间是平等地位。
好比所谓的个体工商户与员工之间的关系。
后者领工资上班,干的不开心转头就可以辞职。
不存在哪一方强迫领导另一方的羁留关系。
而对于诏书前自愿卖身于富产阶级的妻女奴婢,朱元璋的指示是‘官为赎买’,意思就是由官府出面将其买下,改放为良。
不过考虑到明前期空印案及郭桓案的巨大影响和对地方地主、豪强、富产阶级的毁灭冲击,官府自行花钱赎买的可能性估计够呛。
扯远了,说回正题。
老吴给陈云甫雇了十几名短工后即告辞离开,现在这处曾经的闫府已经变成了陈宅,重新迎来了第二位东家,他这个应天府户曹守宅人的职责即宣告结束,该回衙门复命了。
总不可能留下来做陈云甫的管家。
即便他自己愿意,陈云甫也不可能更不敢认下。
好歹人家老吴也是衙门里吃饭的,便是个胥吏也不能在他一个平头百姓家里供职,那他陈云甫实在是太不知尊卑好歹。
好在有玲儿她们这些个曾经的宫女在。
玲儿是马皇后近前时候的女官,出自尚宫局,正儿八经的搞内务一把好手,人尽其才,陈云甫就把家里的事都交给了她。
至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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