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镇再往北走是皋县,是个小县,几次被叛军土匪冲击过之后,连城门都没有了。
城中也早已没有衙门,还留在这的百姓们也没什么可怕的了,他们穷的抢无可抢,除非是要他们的命。
城头破败,城门不知去向,城中杂草丛生也无人清理,到处都是残缺不全的房子。
公叔滢滢骑着马进城,她看了看两侧,衣衫褴褛的人看到她就躲,下意识的藏起来。
有年迈的人坐在墙角下贪婪的晒着太阳,这也许是世上他们唯一还能贪的东西,为了贪这些阳光,他们连躲藏都不愿。
老人们木然的看着他,孩子们好奇的看着他,大人们恐惧的看着她。
“哪里能吃饭?”
公叔滢滢问。
没有人回答她。
当人们看到她孤身一人后,有些男人开始往前凑,这满是灰色土色的地方,只有公叔滢滢是鲜艳的,所以夺目。
公叔滢滢看到那些脏兮兮臭烘烘的男人往她这边凑之后,微微皱眉,取下来连弩指向那些人,那些人立刻就停下来。
他们不是害怕一个女人,他们是害怕那把连弩。
连弩不是寻常人有的东西,招惹一个有连弩的人,就可能招惹来一支军队,这已经是在乱世求生的人一种本能反应。
“给我找一些能吃的东西来。”
公叔滢滢用连弩指着其中一个人吩咐一声,可是那人只是一步一步后退,没有回应她。
于是公叔滢滢觉得自己应该破例,以前她只收钱shā • rén,不给钱她才不会动手。
她连弩点了一下,那个男人咽喉中箭,喷着血倒下去。
于是这城中的颜色中,便不只是公叔滢滢一人鲜艳。
“找些吃的来。”
公叔滢滢又说了一遍。
人群开始往四周溃逃,连之前让人觉得已经看淡生死,只是想贪图一些阳光的老人,都已经挣扎起身,拄着木棍跑了。
公叔滢滢自嘲的笑了笑,可是这场面并不可笑。
她看到有一条骨瘦如柴的狗在墙角那看着她,夹着尾巴,连叫都不敢叫。
于是她一箭射死了那只老狗,她决定一会儿就把这条狗烤了吃,虽然看起来很恶心。
她突然间有些好奇,这些人已经贫苦饥饿到了这样的地步,为什么不吃了这条狗?
正想着,一个大概十五岁的脏到看不出肤色的半大小伙子啊啊的叫着跑来,一口气跑到老狗旁边,蹲在那,摸了一手的血。
于是他就疯了,抓起来一块转头朝着公叔滢滢冲过来。
不是没有人要吃他的狗,谁想吃,他就跟谁拼命,打死了两个人之后,就在没人敢吃他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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